景洪市人工商品林采伐公告
根据国家林业局资发〔2005〕74号《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在天保工程区2005年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试点的批复》和云南省林业厅发《云南省天保工程区2005年度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方案》的要求,现分配到我市2005年人工商品林采伐量15300立方米,出材量9095立方米。现向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告,需要采伐的单位和个人在6月30日前向景洪市林业局提出采伐申请。
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:
1.林权证;
2.人工商品林的证明;
3.采伐地点、面积、树种、采伐量、出材量、采伐类型、采伐方式等)。
申报对象:景洪市范围内拥有人工商品林的单位和个人。
申报时间:2005年6月30日前。
申报单位:景洪市林业局。
咨询电话:2124173 2142462
景洪市林业局
2005年6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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