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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业局林政资源科

景洪市林政资源科政务公开

  资源林政科是林业局的一个重要科室,林政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的林业法律、法规、管理森林资源,维护山林权属、木材采伐限额,流通经营渠道管理,依法执行林政处罚。
 一、掌握全市的森林资源消长情况,编制森林采伐经营方案,做好森林采伐限额全额管理工作,降低森林资源消耗。受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申报、年检换证工作。
 二、进行林地地籍、林木权属及其变化的调查,核发山林权证,稳定山林权属,调解山林纠纷,受理申请单位和个人因建设和生产需要占用、征用林地的审核、上报工作。制止乱砍滥伐、毁林开垦,并依法进行林政处罚。
 三、进行木材流通业务技术管理,建立正常的木 材流通与木材市场管理机制和秩序。指导林业站、木材检查站业务,办理木材采伐、运输、经营手续,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,搞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,做好伐区检查工作。
 四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,办理野生动物驯养、运输、狩猎等手续,并按规定收取有关费用,查处乱捕滥猎的不法行为,负责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、人、畜的调查补偿工作。
 五、组织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科学研究,搞好管理的培训工作,提高管理队伍素质。
林政科设科长一名、内勤人员一名、林地管理员一名。
  科长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科全面工作,内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受理、上报申请单位和个人因建设和生产需要占用、征用林地工作,上报、发放木材及林产品经营许可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,办理木材采伐许可证,办理木材及林产品销售、运输手续。负责林政内务的统计报表。林地管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完成本辖区内林地调查、统计、林权登记等基础工作,其中主要是林地权属调查和林地地籍调查,在做好林权证照管理工作的同时,对发生林权变更、林地用途改变的,做好调查登记和督促换证工作,协助调查和调处林权纠纷,调查核实各乡镇上报的每年野生动物损害农作物、人、畜的情况,并负责补偿工作,查处各类林政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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